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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4-27

中文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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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1.3万㎡
成立时间
1949年02月
藏品数量
56余万册
开放时间
08:30~16:3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文化东街399号

基本介绍

延边图书馆始建于1949年2月,于1955年1月6日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正式命名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书馆。是我州一所综合性公共图书馆,也是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中建立较早的地区级公共图书馆之一。1998年、2004年、2012年、2016年四次蝉联国家一级图书馆。在州委、州政府的亲切关怀下,新馆于2012年9月2日正式对外开放,总面积1.3万平方米,藏书设计容量150万册。

延边图书馆的数字图书馆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已实现了馆藏信息资源载体多样化。延边地方特色数据库、CNKI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OPAC书目查询系统,以及正在建设中的中国朝鲜文全文数据库等多种数字化文献资源可供读者利用。图书馆正式启用第三代图书馆自动化软件Interlib系统,安装了导航系统、自助借还机、自动办证机、电子读报器、亲子电台、少儿数字资源等,并设立了大、小服务台、休闲区和LED大屏幕,运行24小时青少年自助借阅室。

图书馆实行全年365天开馆,为读者提供阅览服务、外借服务、参考咨询服务、定题服务、检索服务、网络信息服务、对弱势群体的特殊服务等。馆内常年开展“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和“全州多读书、读好书活动”,在馆内外举办读书演讲会、报告会、读书知识竞赛、免费心理咨询、老年人健康讲座、科普讲座、信息发布会、科技成果中介会、地方文献展览、古籍文献展览等。编辑《参考信息》、《韩国文化动态信息》、《东北亚信息》等二次文献。还在农村、社区、学校、军营建立图书流通站。

延边图书馆在规划和推进延边地区图书馆协作协调、文献资源共享、学术研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参加吉林省图书馆联盟,积极推动延边地区联盟建设,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曾多次承办和主办中国图书馆学会、中国民族图书馆学会、省、州图书馆学会学术研讨会。  

延边图书馆已同国内大部分图书情报部门和朝鲜、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建立并保持书刊交换关系,互派人员考察学习,开展学术交流,每年引进朝鲜文文献1万多册。

延边图书馆已实现了馆藏信息资源载体多样化,业务工作自动化,服务流程规范化、信息查询网络化。全体职工在馆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正以崭新的风貌迎接新的未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勤奋工作,为延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馆藏实力

馆内现有藏书56余万册,其中朝鲜文书籍8万2千多册、古籍7千册。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入馆人员须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二、携带的书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等进入阅览室(读者自修室除外)。

三、严禁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宠物、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入馆。

四、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五、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设施设备,避免损毁。

六、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请勿随地吐痰、乱贴乱画、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请在读者休闲区内饮食。

七、家长携带未成年人进入馆内参观学习,上下楼梯及在栏杆处请注意安全。

八、团体参观请提前与本馆办公室预约。未经准许在馆内进行非图书馆阅读活动者,本馆有权制止。

九、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借阅须知

1、 读者借书一律持本馆发放的通用读者证(一卡通)或集体借书证办理图书外借手续。

2、 通用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但可以代还书,如发现代借,本馆有权收回读者证。

3、 读者证不得涂改,如有遗失立即来我馆挂失,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4、 读者根据需要办理有同种类的通用读者证,办证后,应妥善保管押金收据,如有遗失不补,日后凭收据退还押金。

5、 借书期限:15天  册数:3册

集体借书、馆际互借,可以酌情办理借阅手续。借期多为2个月。读者因生产、科研工作需要,但无本馆借书证者,可凭身份证到外借办理临时借阅手续,但需交押金和有效证件,借书册数及期限按本馆有关借书规则执行。

6、 本馆外借以普通图书为限,善本书、孤本书、库藏本及参考工具书等不外借,只限内阅。

7、 读者借出图书,必须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以到期第二天算起,每天每册收逾期费0.10元。

8、 读者要对所借图书妥善保管,必须爱护图书和条形码,不得批点、折叠、涂改、污损、剪裁、撕页等。借书时当面检查,如书内有上述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要求注册并加盖印章为凭。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一律由读者本人负责,并按本馆图书赔偿制度予以罚款。

9、 本馆根据特殊情况,有权提前收回未到借期的图书。

10、读者如有迁移、调动等情况时,应到本馆办理变更手续。

11、邮寄图书,其邮资费由借书人承担。

12、读者应切实遵守本馆规则随时注意有关通知。如违反上述规则,本馆有权收缴其读者通用证。

历史沿革

延边图书馆自成立以来,从一棵小小的幼芽,经过七十多年的风雨洗礼,如今已长成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为延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1937年7月16日,成立伪间岛省立民众教育馆。建馆后开始筹备成立延吉街立厚生馆图书部。于1940年8月22日,厚生馆图书部正式开馆。1949年2月6日,成立了延吉市民众教育馆,内设图书室。由李旭等3人具体负责管理图书室。

1953年2月5日,延吉市民众教育馆改称工人俱乐部,仍保留图书室。同年7月21日,工人俱乐部又改称延吉市文化馆所属的图书室,图书室继续开展工作。

1955年1月6日,经吉林省文化局批准,在延吉市文化馆图书室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延边图书馆,成为独立的图书管理宣传教育的机构。1955年的延边图书馆已初具规模,并配合当时的各项中心工作,开展了比较活跃的宣传、教育活动。

1955年9月29日,按吉林省文化局文发20号文件精神,州人委文化处决定将延边图书馆改为延吉市图书馆,移交延吉市人委领导。单独承担延吉市范围的城乡图书阅读工作,为将来延边图书馆的建立积累条件。

1966年下半年至1969年,因文化大革命延吉市图书馆闭馆。1969年末,延吉市图书馆被撤销。

1971年7月1日,恢复延吉市图书馆、文化馆,改称延吉市文化图书馆,图书馆开始恢复借阅。

1973年1月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延吉市图书馆移交给州文化局,改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图书馆(简称延边图书馆)。

1973年,馆舍仍在延吉市图书馆600平方米的原址,内设阅览室160平方米、内部资料室50平方米、书库160平方米和办公室。

1979年5月23日,延边图书馆又下放给延吉市,改称延吉市图书馆。

1980年6月1日,州政府决定,将延吉市图书馆分为延边图书馆和延吉市图书馆。

1986年末,延边图书馆升为副县级单位。设办公室、采编部、阅览部、外借部、科技部、辅导部、综合服务部。

2006年,撤销咨询部,成立了地方文献中心、社会教育部,图书馆学会办公室并到社教部。合并朝鲜和韩国书刊阅览室,增设文化活动室。对电子阅览部、复印部、书店等部门实行了承包管理。

2007年,合并中文科技阅览室和中文报刊阅览室,名称为中文图书报刊阅览室,增设了部分中文图书开架服务项目。

2010年,成立了数字资源制作部、社会教育和信息咨询部。

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内设机构10个,有采编部(下设五可书屋)、中文书刊阅览部、朝文书刊阅览部、外借部、地方文献中心(内设延边方志馆)网络资源管理部、数字资源制作部、社会教育与信息咨询部(内设学会办公室、文化共享工程延边图书馆支中心)、办公室、后勤保卫科。

2012年9月2日,举行延边图书馆开馆暨延边数字图书馆启动仪式,并向市民正式开放。新馆建筑面积12920平方米,藏书设计容量150万册,馆内设有采编部、流通服务部、朝文图书报刊阅览部、特藏文献部、信息咨询部、网络资源管理部、数字资源制作部、中文图书阅览部、中文期刊阅览部、社会教育部、办公室等11个部门,拥有9个阅览室和4个技能培训室、报告厅,1000多个座位,200多台电脑可同时上网。

2013年1月1日,延边图书馆学会和延边心理咨询研究会联合创办集心理咨询与幸福教育为一体的心理健康专业促进机构—延边图书馆心理咨询中心。延边图书馆心理咨询中心主要包括心理咨询、人生策划、就业选择、心理测试、性格分析、考生指导、心理培训、心理辅导、婚姻辅导、网瘾戒除、心理危机、自杀危机干预等内容。网络资源管理部改为数字网络部。11月25日成立数字图书馆推广中心。

2014年,成立网站编辑部,原数字网络部改为自动化部。

2015年,成立自助阅览室。合并少儿阅览部、朝文图书报刊阅览部、中文图书阅览部和中文期刊阅览部,名称为综合阅览部。

2016年,原自动化部更名为信息技术部;原信息咨询部更名为信息咨询服务部;原数字资源制作部更名为影像资源制作部;原社会教育部和网站编辑部合并为社会教育部。

标签: 一级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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